问题 | 刑事拘留后有新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刑事拘留期间,确实有可能产生新的证据线索。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的过程中,在侦查程序中意外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为了及时处置现行犯罪行为人或可疑重大嫌疑人,依法暂时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在此过程中,无论是负责侦办的公安机关还是检察院,都会继续深入进行调查取证的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选择性的扩大此前受限的侦查范围,这样进一步的侦查进程中就有可能挖掘出新的证据来支持对此类案件做出更精准严谨的处理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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