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否异地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之执行,得以跨越地域限制进行。
刑事拘留系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的过程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那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纳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处置手段。 在某些特定情境之下,例如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相异,亦或是案件涉及到跨地区协作等复杂因素,为确保案件能够得到顺利的侦查及处理,异地实施刑事拘留的策略便有可能被采用。 然而,在异地执行此类措施之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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