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定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引发公诉程序启动。
所谓刑事拘留,系指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案并展开侦查工作期间,遇有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实施刑事拘留之后,相关案件将继续进行深入的侦查工作。 若侦查机关在法定时限内收集所得的证据尚无法充分证实犯罪嫌疑人存在罪行,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以至于不被视为犯罪行为的,则可能决定不予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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