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服刑期间能否再次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关押于监狱的期间,一般来讲将不再遭受刑事拘留之苦。
这是由于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审理的案件的侦查阶段,遭遇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手段。 然而,那些已身陷囹圄的囚犯,他们的罪行已然经由司法程序予以审判,并处以相应的刑罚正在执行之中。 然若这些服刑者在狱中再度发现新的犯罪行为,则有可能面临重新立案侦查与起诉,在此种情形下,可能会采取诸如逮捕等相关的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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