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轻的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而非具体的刑法惩处方式。
关于刑事拘留,并无所谓的“最轻微”之称谓。 它指的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于他们直接负责调查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期间,如遇有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正在实施犯罪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