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定会到检察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不必然导致案件进入检察机关进行审理。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执行侦查任务时,为了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性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 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通过深入调查取证,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证据确凿、充分,有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则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存在不足等问题,该案件可能会被撤回,而无需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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