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是否告知被害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通常会尽责地通知受害者。
此举旨在帮助受害者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并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从法律层面上讲,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机关在实施拘留行为时,必须出具相应的拘留证明文件。 在拘留完成后,应立即将被拘留人员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最晚不得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存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公安机关应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当这些特殊情况消除后,公安机关也应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尽管在刑事案件中,受害者并非上述法律规定中的明确受通知对象,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安机关往往会主动向受害者通报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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