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15个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应对其直接管理的案件,在进行侦查工作期间,当遇到了法律明文规定的紧急情形之时,对正在实施或涉嫌严重违法行为的现行犯或者嫌疑人通过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方式而实行的强制性措施。
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正在筹备犯罪活动、已经实际进行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察觉到; 其次,犯罪现场的目击证人或者在场者亲眼确认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再次,在犯罪嫌疑人的身边或者居住场所发现了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此外,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犯罪嫌疑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之中; 最后,犯罪嫌疑人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可能性,或者无法提供真实的姓名、住址等个人信息,身份不明的情况下也可以实施刑事拘留。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也可以依法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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