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和刑事拘留在一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刑拘,其基本含义便是刑法意义上的拘留,即刑事拘留。
这一名词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的剥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自由权利的强制性手段。 当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此类手段主要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实施。 因此,无论从字面含义还是实际操作来看,它都属于一种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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