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一般在什么时间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管辖之下的案件,在实施侦查的过程之中,遇到特定且严峻的紧急情势之时,而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至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而言,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有可能被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9 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