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代表证据确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已被证实有罪。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案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遇有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侦查工作得以顺利开展,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逸以及销毁证据等行为的发生。 在刑事拘留期间,侦查机关仅依据部分线索与证据推测嫌疑人可能涉嫌犯罪,然而这些证据尚无法充分证实嫌疑人的罪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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