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大抓人一定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司法部门执行逮捕并非必定为刑事拘留行为。
刑事执法机构实施抓捕有可能源于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此时需要对涉案相关人员展开详尽调查、问询或准许采取其他合理且合规的强制措施,例如拘传等。 而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刑事侦查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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