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怎么处理方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即是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接受并处理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且必须对现行犯罪者或是重大嫌疑人采取临时性的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在整套刑事拘留程序中,主要环节被分为以下几种:首先由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启动拘留、接着签发拘留证、然后执行拘留、最后通知相关亲属等。 被拘留人员将被关押于看守所,而负责侦查的机构则需在规定期限内展开侦查工作,如若发现有必要逮捕,便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批准逮捕; 反之,若认为无需逮捕,通常会改变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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