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诈骗的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涉及保险诈骗犯罪行为的拘留期限限制严格为最长的37天。
在此期间,公安部门以及人民检察院将对直接接手处理的案件进行侦查,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有法定的紧急状况,且犯罪嫌疑人属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则可依法采取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保险诈骗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在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系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是结伙作案等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逮捕的申请时间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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