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检察院批捕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对于涉嫌犯有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如其案情符合检察机关逮捕权限的各项条件,则通常会被批准逮捕:第一,有充分的证据足以证实确有具体的犯罪事实存在;
这里的“有充分的证据”,代表着对犯罪嫌疑人涉嫌实施开设赌场行为之可靠性的一种确认,例如,证人的证言、物证、书证等各类凭证皆可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 第二,依据犯罪情节及相关法律法规,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开设赌场罪行,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 最后,尽管已经采取了诸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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