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刑事拘留一个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临时剥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必须满足两大条件方能实现。
首先,实施拘留的对象应当为现行犯或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其中,现行犯指的是正在执行犯罪行为的人员,而重大嫌疑分子则特指那些已经获得足够证据证实具有严重犯罪行为的人员。 其次,必须符合法定的紧急情况之一。 这些紧急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几种类型:正在策划犯罪行动、付诸实际施行犯罪或在犯罪行为完成后立即被察觉的嫌疑人; 被害者或者事发当天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罪的嫌疑人; 在其居住地或者停留场所内发现了公诉机关所需罪证的嫌疑人; 犯罪行为完成后意图实施自杀、逃脱或在逃跑中的嫌疑人; 可能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供行为的嫌疑人; 无法准确提供名讳、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的嫌疑人; 存在流窜作案、频繁作案或者团伙作案情节恶劣嫌疑的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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