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逮捕怎么分别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刑事拘留与逮捕均为刑事诉讼中实施的强制措施之一,然而它们之间存在着诸多差异,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及期限两大方面。
刑事拘留通常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案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若遇法定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相较之下,刑事拘留的适用条件较为宽泛,一般情况下,当面临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逮捕手续,同时又需立即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时,方可采用此项措施。 而逮捕则是经过检察机关批准或法院裁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对有确凿证据表明涉嫌犯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长期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逮捕的条件极为严苛,必须具备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仍不能有效防止社会危害性的发生这三大要素。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不会超过37日。 而在逮捕之后,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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