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拘留时间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罪乃严重干扰社会秩序之恶性犯罪行为。
倘若有人涉嫌触犯此项罪名而遭拘禁,通常情况下,鉴于公安机关对其有必要进行逮捕,须在拘留期满后的三日内,向当地人民检察院递交审批申请; 如非寻常情形,则最长可延长申请期限至四日。 然而若牵扯到流窜作案、多重犯案或是结伴作案等恶劣行径,请求延长审核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而人民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的要求逮捕书之日起,应在七日内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予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仍需进一步调查取证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