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转逮捕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表明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策略已有所转变,他们将面临更为严肃的法律诉讼程序及更为严谨的人身自由限制。
刑事拘留乃是指公安机关在特殊状况之下,对于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手段,通常情况下,拘留期限不会超过37日。 然而,逮捕则是经过检察机关批准或者法院裁定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针对有确凿证据证实其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长期性羁押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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