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14天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刑事拘留期的计算方式是从公安司法机关正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宣布之日开始计时,直至第14个自然日的24小时结束。
值得强调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期限可被依法适当延期,具体为最多延长1至4个自然日。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频繁犯案或者是以结伙形式进行违法活动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他们在接受审查及批准的期限上还将得到进一步延长,最高可达到30个自然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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