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刑事拘留可以调解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些特定情形下,涉嫌刑事犯罪且已遭受刑事拘留的当事人是有机会进行调解的,然而这需要依据具体案情来加以分析判断。
若涉案事件源于民间纷争,并涉及到刑法分则中第四章及第五章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倘若此类犯罪情节较轻,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外,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真心实意地表现出悔过之意,并通过加强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献上诚挚歉意等方式赢得受害者的谅解时,并且若是得到了受害者的自愿和解承诺,那么当事双方即可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对于那些严重侵犯社会公共秩序亦或是国家利益的犯罪案件,以及在累犯身份认定中的当事人并不适用于接受刑事和解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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