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跨省刑事拘留可以探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跨省的刑事拘留事宜中,通常情况下,家属是无法进行探视的。
刑事拘留制度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负责的案件时,在侦查环节中,当面临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人而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在刑事拘留阶段,由于案件尚处于侦查过程之中,为避免可能出现的串供、销毁证据等行为干扰案件的调查工作,因此通常情况下并不允许家属进行探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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