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以后可以和解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部分特定情境下,刑事拘留期间是具备达成和解可能性的。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侦查阶段的一种法律程序,当出现法定的紧急情况且面临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即将实施危害行为之际,便会采取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若案件源于民间纠纷引发,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或者除了渎职犯罪之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真诚地表达悔意,通过向受害者赔偿经济损失、赔礼道歉等多种方式获取受害者的谅解,并且受害者愿意与之达成和解协议的话,那么双方当事人均可实现和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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