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重还是行政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比较之下,刑事拘留所涉及到的问题以及影响远超于行政拘留所引发的争议。
法律层面来讲,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置方式之一,它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般性违法行为。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该处置期限一般较为短暂,不超过15个自然日。 然而,刑事拘留却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项强制性的措施,它专门应用于那些涉嫌重大犯罪的人员身上。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能够顺利进行,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司法管辖或者销毁证据等等。 在这一点上,被拘留者将有很大可能受到刑事诉讼的追究,并最终接受刑事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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