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申请暂缓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诉程序中的刑事拘留制度通常不允许为暂缓执行所申请。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案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所采取的临时剥夺相关人员的人身自由权利之强制手段。 通常而言,刑事拘留乃是一项紧急且严肃的刑事司法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避法庭或继续对社会造成危害。 然而,若出现特殊情形,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需接受治疗等,则可能导致强制措施的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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