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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本人有通知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实施拘留措施的被拘禁者,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履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及时告知其亲属有关情况。
然而,倘若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困难(如无法进行书面或口头通知)或者怀疑被拘留人涉及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犯罪,为避免可能阻碍调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出现,公安机关可以暂缓通知。
待相关问题得以解决并排除妨碍因素之后,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被拘留人的家属传达相关信息。
通知的具体内容通常涵盖被拘留人所涉罪名以及其被关押地点等重要信息。
此项规定的目的在于切实维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家属能及时了解到相关情况,同时也彰显了法律程序的公正性与严谨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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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23:2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