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什么表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受理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暂行拘押犯罪嫌疑人或与此相关之重大嫌疑人员人身自由并临时剥夺其此类权利的一种强制手段,其性质乃为一项临时性的法律措施,而非正式的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之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对被拘留者进行审讯。 如发现不应实施拘留之情形,则须立即予以释放,同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刑事拘留的实施有着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要求,通常是基于已掌握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存在重大犯罪嫌疑。 拘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天,但在特殊情况下,经过上级部门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 然而,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着一定会被判定为罪犯,最终的定罪与否仍需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审理后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