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内可以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拘役之后,犯罪嫌疑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律师享有申请缓刑的权利。
通常而言,如果公安机构认为有必要对被拘留者实施逮捕,应当在拘留期限内的第三天起,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的请求。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公安机关提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放宽至30个工作日之内。 具体来说,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构提交的批准逮捕请求书之后的7天内,给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第一时间内释放当事人,并同时告知人民检察院有关执法情况的最新进展。 此外,如需对案件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条件的,依法应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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