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能寄多少钱东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实施刑事拘留这一阶段中,对于被拘留者所接收的寄送物品,并无严格的金额限制,然而对其寄送的物品类别及数量则可能存在相应的规定。
一般而言,所寄送之物应以满足被拘留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主导原则,如衣物、书籍等。 然而,具体的规定可能会因为拘留所的管理政策差异而有所区别。 在实施拘留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除非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情况下,通知可能会妨碍侦查工作,否则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当妨碍侦查的情形消除之后,也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在此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寄送物品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向相关拘留所咨询关于具体寄送要求与规定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