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儿童被刑事拘留算不算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遭受性侵犯儿童的违法者遭受刑事拘留往往意味着当地警方已经对此案正式立案。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部门在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对于那些被确认为现行罪犯或者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士,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 然而,当负责调查的警察机构经初步证实某位嫌疑人可能涉嫌进行性侵儿童的犯罪行为,并据此采取刑事拘留之措施之时,就意味着已经开始启动了严格的刑事诉讼程序,正式展开针对这宗案件的全面侦查活动。 这便表明此案已经步入立案之后的侦查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