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拘留能变更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与情境之下,行政拘留是有可能被改变为刑事拘留的。
行政拘留,是指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性的措施; 然而,刑事拘留则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他们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所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之时,针对那些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性的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如果在接受行政拘留期间,执法人员发现被处罚者的行为涉嫌犯罪,并且该行为也满足了刑事拘留的条件,例如拥有确凿的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很有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还无法有效地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等等,那么此时便可以将行政拘留转变为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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