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外省市传唤后刑事拘留多少天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外省份所实施的传唤行动之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设定为3天;
然而,当存在特殊情形时,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格审批,这一期限得以适当地延长1至4天。
对于流动作案、反复作案和有组织、有计划的团伙作案的严重犯罪嫌疑人,同样需按照上述审批程序,其拘留等待期可延长至最多30天的法定时间。
需要广大公众朋友们明确的是,这种刑事拘留其实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性措施,它并不是对犯罪行为的最后判决。
公安机关在执行刑拘的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涉嫌犯罪的调查取证过程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研究。
如果他们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并不应对该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那就必须马上解除拘留,并发给相关释放证明书。
但如果出于必要考虑,有必要将犯罪嫌疑人逮捕,那么就应该在拘留结束后的一定期限之内,依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由后者进行审核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9: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