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探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刑事拘留阶段,家属暂时无法探望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在此期间,唯有辩护律师才享有会见权。 以下为您详细解析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步骤及注意事项:首先,由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依法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其次,律师需准备好包括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则只需提供法律援助公函)在内的相关资料。 再次,律师应向看守所递交会见申请,看守所应在收到申请后尽快安排会见事宜,最晚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最后,在看守所指定的时间和场所内,律师将有机会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在刑事拘留阶段,家属不得直接探视犯罪嫌疑人,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对案件侦查等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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