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么不被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司法机关在对被拘押者实施拘留之后的24个小时之内,须执行对其进行讯问的程序。
若在这一过程中,发现该名被拘押者实际上并不应当受到拘留的待遇时,有必要立即启动释放手续并为其开具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因此,在公安机关完成对被拘留者的讯问工作之后,如发现其并无任何犯罪行为或证据不足以支持拘留的决定,那么就应依法将其释放,而不应再继续对其实施拘留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