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了刑事拘留怎样逃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规避刑事拘留乃是违法之举,而且现行法律框架下,试图规避刑事拘留并不足以改变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特殊情形下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 若有人遭到拘捕,便预示着他们或许已涉嫌重大犯罪或具有极高的犯罪嫌疑。 而企图逃避拘留实则无助于扭转犯罪既成事实亦难以减轻法律所赋予的强制责任。 因此,寻求规避刑事拘留不仅未能妥善解决问题,还可能招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诸如被追加新的犯罪指控甚至加大刑期处罚力度等。 正解当为积极配合调查工作,主动接受法律制裁以示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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