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0天侦查谁来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当有任何人发现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随即察觉的人员时,任何公民均有权立即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这就意味着,在刑事拘留的30日侦查期限内,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将承担起对犯罪嫌疑人的全面审查责任。 倘若经过严格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的确涉嫌罪行成立,那么将依法启动相应的起诉、审判等后续法律程序予以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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