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事才能被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皆可被实施刑事拘留:正在筹备实施犯罪行为、已经实际进行了犯罪活动或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察觉的情况;
被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指控其犯下罪行的; 在其居住地或周围环境中发现了与犯罪有关的证据; 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过程中的人员; 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可能性的人员; 未透露真实姓名、地址及身份信息的人员; 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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