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无罪放入流程怎么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若在司法调查过程中发现涉案人员并未存在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应即刻撤销相关案件。
而针对已经遭受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其应立刻获得释放资格,且须同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并且向原本批准执行逮捕的相关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 这样的审理流程充分贯彻了无罪释放的基本原则,从而保障了所有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免遭任何形式的非法侵犯。 实践操作中,公安、检察等各类侦查机关有义务必须依照法律规章制度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以确保所有证据链条完整无缺、调查程序严格遵循法规,一旦发现无罪的事实真相,就需按照上述所提及的法律条款,及时采取相应行动加以处理和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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