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每天都提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明文规定,关于刑期拘留相关环节中不会实施每日提审的行为。本条款明确指出,在传唤证或拘役证下发后,其持续的时间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为上限;然而对于案件情节较为严重、错综复杂,且需要采取拘留或者逮捕等措施的情况下,传唤证或拘役证有效期也不能超越二十四小时。故而,在刑事拘留周期内有关提审的具体次数与时长应遵循以上法规执行,坚决杜绝通过每日频繁连续提审的方式来变相限制犯罪嫌疑人人权的现象发生。同时,我们还应该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此期间能够正常获得必要的饮食供应以及适当的休息空间和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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