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媒人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之明文规定,自犯罪嫌疑人首次承受侦查机关的质询或遭遇强制行为开始,便拥有了委托辩护理由的权力。
一旦传媒从业人员(假定为犯罪嫌疑人)经受刑事拘留处罚,务必迅速委托辩护理由。 若此时传媒人士遭羁押未能及时委任辩护人,那么其监护人以及近亲属可获授权代理进行辩护人的委托事务。 当辩护人接到了委派任务后,有义务立即通知负责案件处理的相关机关。 若传媒人士已然接受拘留,却仍未委托辩护人,那么其监护人或近亲属应尽快与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取得联系,以便尽速为其提供法律上的援助及辩护。 与此同时,家属还有权向侦查机关查询传媒人士的详细状况,要求严格依照法律保障他们的辩护权力。 在其实践操作过程中,家属应当紧迫行事,包括但不仅限于联系律师、提出法律援助请求、向侦查机关寻求信息等等手段,以确保传媒人士的合法权益能够得以快速而有效地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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