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的复杂程度。
普遍来说,受拘留处罚者在被羁押期间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查,这一过程的时限通常为期三天以内; 但若特殊情况降临,例如涉及到流串作案人员、屡次犯罪行为或团伙式严重违法活动等罪行严重的嫌疑人,则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能会被适当延长,最多可延展至四个自然日。 因此,总的来讲,我国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上限可以在理论上达到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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