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异地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典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之明文规定,各地公安局在执行跨地域的拘留、逮捕行动中,必须事先通知当事人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且该指定区域的公安部门务必积极配合此类行动的开展。
显而易见,当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刑事拘留或逮捕任务时,他们需要与当地公安机关共商协作之道,以保证整个流程的顺畅无误。 若当地公安机关有意愿且具备实际实施能力协助执行,则可考虑委托其代行相关的拘留或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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