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之前必须传唤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在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拘留行为时,必须向被拘留者出示拘留证,且应于拘留后立即将其送往看守所羁押,最晚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然而,此项法规并未明文规定在实施刑事拘留前必须先行对当事人进行传唤,仅对拘留程序及通知家属事宜做出了相应规定。 据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在执行刑事拘留前并不存在必须进行传唤的强制性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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