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抓到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格的强制性手段,常在针对那些被怀疑存在犯罪行为的个体时实施。
具体来说,根据该法律的第82条规定,公安机关在面临特殊环境或条件时,有权对涉案人员进行先行拘留。 这些情况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正在筹备犯罪活动、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立即被发现的; 有确凿证据能够证明其犯罪行为的; 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状态的; 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可能性的; 身份尚未明确的;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因此,当某位人士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时,这就意味着他们很可能已经被正式逮捕了。 然而,拘留本身并不能直接等同于定罪,而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还需经过更为深入的调查、审查以及由法院作出的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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