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才能被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相关法律条款,以下情况可导致个人遭受刑事拘留措施:1.进行犯罪筹备或实施过程中被当场抓获;
2.被认定实施犯罪行为者或是现场目击证人指认其为罪犯者; 3.在家居场所或其他场所内发现直接涉及犯罪的证据物品; 4.犯下罪行后试图自杀或逃离现场或已经潜逃在外者; 5.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等潜在风险者; 6.无法提供正式有效的身份证件或居住地址信息者; 7.被怀疑流窜作案、频繁进行犯罪活动或与他人组成犯罪团伙者。 若个人出现以上任一状况,公安部门有权对其实施先行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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