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地刑事拘留的条件都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明文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实施本地刑事拘留的依据主要在于:(一)若其正处于预备犯罪或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或是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立即被侦查机关察觉;
(二)当受害者或现场目击证人明确指控其犯下罪行时; (三)倘若在其身边或住所内发现了能够证实其犯罪事实的相关证据; (四)当其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试图采取自杀、逃离等行为,以逃避法律制裁时; (五)如其存在有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六)如果其未能如实陈述自己的真实姓名、住址以及身份信息; (七)若其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