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盗窃罪一般录几次口供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或拘传时限耐心不可超过十二个小时,若涉及案件严重且错综复杂,需采用拘留甚至逮捕措施进行约束,则最长的时限也不应超过二十四个小时。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针对犯有盗窃罪行的嫌疑人,其接受口供询问的次数最多可达两次,每次的时长均不能超过十二个小时,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如案件极其复杂,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完成调查取证工作。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口供的次数以及每次的持续时间还将受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同时也会受到具体案件情况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7 5: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