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和逮捕算刑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及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在被判处罚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之前所进行的拘留以及逮捕行为皆可视为刑期计算范畴之内。
两项法律条款均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前实施羁押的,其一日将相应地等同于已判处的一日刑期。 据此,无论涉及到的是拘役、短期监禁抑或是有期徒刑等各类不同类型的刑事处罚措施,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执行拘留或逮捕状态期间都可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那般予以刑期折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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