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强奸罪羁押期限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后,其在侦查环节的羁押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两各月。
但是倘若案情极为复杂,这种情况下,若侦查工作难以在期限内完成,则应获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延长一个月的侦查期间。 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倘若犯罪案件可能被判处重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且即使通过按照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所予以延期处理,仍旧无法在预定的有限时间内完成全部侦查工作,那么此类案件应提交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批,有可能进一步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 因此可以说,理论上涉及到强奸罪名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最长可达五个月的时间(包含原本两个月的刑期以及两次延期审查,其中每次分别延长1个月及2各月)。 然而实际上,针对具体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其侦查进展步伐的不同,最终所需要的羁押时间也会有所差异,极有可能出现低于或超出上述理论最长时间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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