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微伤要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对于有蓄意殴打他人、故意损伤他人身体之恶劣行径者,可施以拘留及罚款等严厉惩戒措施。
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可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若轻微伤情构成蓄意殴打他人或故意损伤他人身体之严重行为,便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法律后果。 同时,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在治安案件调查终结之后,公安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做出相应处理决定。 若违法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则应将相关材料移交至主管机关,由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这就意味着,若轻微伤情构成犯罪事实,便可依法对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 综合以上分析,轻微伤情是否需要刑事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构成犯罪事实,便可依法对涉案人员实施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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